关于协会
About the Association
根据章程之规定,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会长、副会长,其中一名副会长兼任秘书长,下设办公室即秘书处(现有专职人员2名兼服务分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现有2名均为兼职。 2002年4月2日,经中国航海学会批准在深圳地区成立深圳磁罗经技术服务分部的批复。该服务部日常工作由深圳海运协会负责,有4名兼职磁罗经师。